根据《昆山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21】6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园服务区实际,2021年昆山玉山镇童乐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服务区范围
服务区相关小区:江南春天小区
材料审核
审核时间:
2021年6月12日-13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2:30-15:30
审核地点:
昆山玉山镇童乐幼儿园(昆北路998号)
户籍生报名及审核
(一)户籍生认定的补充说明:
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公办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我市。
(二)网上报名:
符合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
(三)现场材料审核:
1.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并有本服务区内房产对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签字。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5)预防接种证原件、首页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被征收人、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房屋被征收人的子女报名请带好原房屋产权(复印件)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上面需有明确公安编号),亦可由同创拆迁公司出具相关证明、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的证明;如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还需提供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
(3)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预防接种证原件、首页复印件。
(5)现场资料填报并录入。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户口本复印件根据自己家庭状况复印,一般包含户口本主页(公安盖章页)、户主一页、父亲一页、母亲一页、适龄幼儿一页。
2.父母双方与幼儿不在一本户口本上的请复印两本户口本。
3.父母双方不在一本上的请复印两本户口本,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明材料。
(四)集体户口(无房)、其他: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于6月12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租赁合同、一家三口无房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高新区昆山市玉山镇同心小学(崇科路89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高新区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社保中心打印或中国昆山网自助打印),可填报本服务区内的幼儿园。
现场材料审核: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家长确认签字。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明细(社保中心打印或中国昆山网自助打印)。
5.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6.预防接种证原件、首页复印件。
7.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
适龄幼儿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查看,并用A4纸复印后按顺序装订。
2.凡提供伪证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3.咨询电话:0512-50170930转801
4.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避免人群聚集,实行错峰审核。
5.限每户一名家长来园现场审核材料,届时请务必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园门口等待保持1米距离;
(2)进园时请出示苏康码;
(3)测量体温<37.3;
(4)佩戴口罩。
注:现场审核材料时请不带幼儿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