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022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范围
(一)惠州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惠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惠州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 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申请高中(中职)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 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 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 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 号)(见附件 1)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在我市申请高级中学、中职和中职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指定的医院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免试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 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 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 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