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麻涌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麻涌镇实际情况,镇教育管理中心拟定了麻涌镇积分入学录取方案:
一、麻涌镇积分入学录取学校及学位供应数:
二、积分制入学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
录取时,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公办学位,录取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申请人;第二批为民办学位补贴,录取达到民办学位补贴录取分数线的申请人,被录取的申请人,需自行到麻涌镇内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开学后按学期发放学位补贴。
2、录取原则
(1)积分高低原则
根据申请人填报入读公办学校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能录取,则依次累推到第二、三志愿进行录取。
(2)服从分配原则
在积分总分入围公办学校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的三个志愿均不能成功录取,但选择服从分配的,将由教管中心统筹录取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3)同分处理原则
如因同一年级的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且四项积分中每一项积分都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组织相同积分的家庭以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4)已入围的申报家庭,若选择了不服从分配,如因积分不足于分配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则视为放弃本次积分入学机会,镇教育管理中心不再调配或补录。
(5)各年级民办学位补贴数在完成录取后如有剩余的,将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注意事项
1、修改填报志愿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2年6月20日10:00 - 21日17:30前自行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2、积分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公示申请人的分数和排名;
3、学位安排时间:7月6日确定录取学校,由录取学校通知到校注册,家长也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7月8日开始受理到校注册,各校注册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凡是录取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同时不再恢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