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温馨提醒 2022积分入学录取办法
积分制申请入学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公办学校、政府补贴民办学校学位2个批次录取。公办学校学位为第一批次,积分补贴为第二批次。
第一批次按积分学位供给数量,由招生办根据申请人的第一志愿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入下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额满则不进行第二志愿的录取。第一批次内三个志愿均未录取、志愿服从分配的,由招生办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额满即止;不服从分配的,视为选择第二批次按志愿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批次按积分补贴供给数量,根据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
最后一名出现同分,超过招生或学位补贴计划数,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招生办提出方案,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筹安排。
二、2022年东莞市积分入学虎门镇公办学位和民办补贴供给情况公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