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今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东莞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东莞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注册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申请人所有需要上传的电子版证书和个人证件照片,大小应小于200KB,格式为JPG。申请人上传的证件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
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二)报名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21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24日,其中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仅能参加第二阶段的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点应选择东莞户籍所在地镇街或所持居住证对应所在地镇街。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成功报名后,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务必重新上传。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符合免试认定条件者,须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电子版供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在线核验。
(三)现场审核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户籍地、居住地或东莞就读院校所在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详见附件1)进行现场审核。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4月20日至23日;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6月24、25日,6月28、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