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与体检要求 1.体格检查表。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要求正反面打印一份,贴好证件照片(必须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白色证件照同底)。
2.体检指定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市滨海湾中心医院、东华医院、康华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厚街医院。
3.体检时间:申请人在4月20日前到我市指定医院完成体检。
4.特别说明:因处于妊娠期不能做胸部透视检查的,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并把体检报告提交给确认点完成申请流程。待申请人完成胸部透视检查后,凭合格的胸透体检报告到确认点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免试认定条件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免试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已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以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