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资助条件:学生本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江津区;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学生在高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等。
贷款标准:本科专科学生,最高贷8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贷12000元/生/年。(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
利息计收:学生在高校读书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支付,毕业后(毕业当年8月15日后)自己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
1.首次贷款
提交资料:(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户口簿;(3)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
受理地点:江津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中心(江津区体育场西大门)。
受理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31日。
预约申请:按照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首贷学生请在微信搜索小程序 “生源地助学申请助手”进行预约,按预约成功时间来现场办理。
2.续贷
原则上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自行办理。
二、江津区生源地大学新生助学金
资助对象和条件:江津区户籍当年被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录取,取得真实、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包含单招生)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城乡低保户子女;
②未享受学费补助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
③孤儿;
④烈士和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⑤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资助,本科生4000元/人,高职专科生3000元/人。
申报材料:“江津区生源地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表”,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优抚证、建档立卡贫困证明、低保证等),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申报地点:江津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中心(江津区体育场西大门)。
申报时限:2021年9月10日前。
三、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三)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考入重庆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重庆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报资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困难证明材料,银行卡,1吋照片。
申报地点:江津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中心(江津区体育场西大门)。
申请时间: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四、民生育才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重庆籍脱贫易返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本专科大学生(具体名单由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导入系统)。脱贫易返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为市乡村振兴局根据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纳入信息系统监测的贫困学生。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和研究生不享受资助。在校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等不重复享受资助。资助年限为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制年限,受助学生休学、退学、开除不享受资助,留级累计享受的年限不得超过相应层次学制年限。
资助标准:学费标准每年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
申报材料:在市外高校就读的本专科新生首次申请需要通过上传提供髙校录取通知书、学费标准佐证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报到入学就读佐证材料;再次申请资助只提供在校就读佐证材料、学费标准佐证材料。
申报平台:重庆市教育财务一体化平台——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申请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