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入学
2021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小学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17日(星期六)、7月18日(星期日)。各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将在招生前张贴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等情况。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向所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备案。
》》》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同步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特殊群体入学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和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