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校
入学办法:登记入学
报名条件:2021年入学的儿童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18日
报名材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人户一致)且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学区片学校保障入学。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一致(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学区片学校受理登记,由区教育局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统筹安排办法,根据各学校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到区内学位相对充足的公办学校入学。
户籍不在河东区的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实际居住地在河东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须提供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有关证明和入学申请等相关手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校
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参加民办小学录取,在民办小学报名的学生须同时在公办小学登记,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到民办小学就读,未被民办校录取的到公办校入学。
》》》特殊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区教育局确定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要求,组织申请条件核查,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办法,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具有承接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
优抚对象:依据市、区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好各类优抚对象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残疾儿童: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