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招生政策
1.招生对象
招收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年龄段幼儿。要求幼儿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2.招生计划
容城县第一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适龄幼儿125人;容城县第二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适龄幼儿125人。
3.招生片区
4.招生条件
(1)片区内城关派出所户籍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容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交资料:
A.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幼儿本人页、户主页。B.父母双方的身份证。C.出生医学证明。D.预防接种证明。E.父母双方或一方工作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含6月份工资表)。
(2)片区内自然村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交资料:
A.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幼儿本人页、户主页。B.父母双方的身份证。C.出生医学证明。D.预防接种证明。E.出具加盖村公章和村书记签字的户籍证明
(3)片区内拥有雄才卡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材料:
A.父母双方或一方雄才卡原件及雄才卡相关信息、片区内居住证明材料;B.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幼儿本人页、户主页。C.父母双方的身份证。D.出生医学证明。E.预防接种证明。F.父母一方或双方工作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含6月份工资表)。
(4)片区内职工适龄子女:片区内居住的非城关派出所户籍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容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国家企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交材料:
A.幼儿所在户口本首页、幼儿本人页、户主页。B.父母双方的身份证。C.出生医学证明。D.预防接种证明。E.父母双方或一方工作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含6月份工资表)。F.父母或孩子片区内购房合同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