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民办幼儿园及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
招收辖区内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3-6岁符合延缓入园条件的幼儿。要求幼儿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2.时间安排
各幼儿园于7月10日前制定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公告、幼儿园新生报名表。各乡镇民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于7月10日之前到本乡镇中心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政务服务中心D01-D03窗口进行备案,审核通过后着手安排招生工作。各乡镇公办园招生方案7月10日前交各中心校审核备案通过后,可以着手安排招生工作。7月20日前各幼儿园完成招生工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