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生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本市户籍小一预登记。
1.网上预登记时间:7月3日——7月7日。
2.现场报名时间:7月8日——7月9日
招生方案:
公办小学招生
1.公办小学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2.本区户籍(包括蓝印户口)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房屋产权为共有产权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比例不低于51%的产权所有人子女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华辰学校、实验小学、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学区片内实行“六年一学位”制度,即学区片内每所学区房六年之内只允许户籍与之相对应的一户直系子女入学。
3.本区户籍因拆迁且未还迁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本市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
1.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区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收费标准等内容,报区教育局审定备案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2023年4月已经在本区所属学校预约登记且审核通过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报名相关事宜由接收学校负责通知。接收学校做好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证件材料核验,核验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