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中招生分两类志愿:普通高中和中职提前批(包括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学前教育大专班、中职部分特色专业)。
1.中职提前批
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6月28日上午8:00—6月29日上午8:00;
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职部分特色专业:6月28日上午8:00—6月29日中午12:00;
2.普通高中:6月28日上午8:00—6月30日下午4:30;
3.招生不足的民办普高(含市内跨县域和省内跨市域)志愿征求:7月2日上午9:00—下午5:00。
特别提醒
1.2023年我市高中录取继续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考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其考生信息将被锁定,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2.中职提前批志愿填报和中职双向选择报名登记可兼报,中职提前批(包括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学前教育大专班、中职部分特色专业)优先录取。中职提前批录取结果不能更改,一旦录取,不再参加后续中职和普高录取。
3.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任何普高不得录取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未达5B的考生。
4.所有参加我市普高录取的学生(含我市户籍,从市域外初中学校毕业回温录取学生),均须在参加我市学业水平考试后,按平行志愿录取。
5.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定2023年秋季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的通知》,2023年部分省内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当地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经省教育厅同意,由市教育局结合各地生源情况,以志愿填报方式,在普通高中及中职录取后进行补录,补录对象为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中考成绩在普高低控线上的学生。具体招生学校可见招生管理系统。
6.所有普通高中均需通过我市统一中招管理平台,以志愿填报方式录取。任何线下招生行为均属违规招生,对于违规招录的学生,将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