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1.第一批次志愿。全市中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宝鸡中学志愿;户籍或学籍在“五区”的考生,可填报宝鸡南山中学志愿。艺术、体育特长生可填报姜城中学(艺术、体育)、宝鸡方塘高级中学(艺术、体育)、宝鸡春玲美术高中(美术)志愿。符合定向生条件的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宝鸡春玲美术高中定向志愿。
2.第二批次志愿。考生按本人学籍或户籍(二选一),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 1-3 所公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
3.第三批次志愿。考生根据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填报1所民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条件的考生还可填报 1 所省级标准化民办高中定向志愿。
填报要求
1.报考志愿代表学生的就学愿望,考生应按规定选报学校。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行限制考生报考。如遇限制报考情况,考生可在填报期间向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投诉,也可直接向市考试管理中心投诉。
2.填报和确认志愿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其他人不得代替。
3.报考志愿是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在选报志愿时要切合实际,对每一个批次的志愿,都要慎重选择。
4.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有关政策及招生计划以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公布为准。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过时不再受理。
2.填报志愿过程分为4步:①阅读说明;②选择按毕业学校或按户籍填写(系统默认为按毕业学校);③填写志愿信息;④“提交”志愿信息;⑤系统在志愿填报截止后,自动确认生效。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已经填报的内容,修改之后必须重新“提交”志愿信息。
3.考生填报时间超过30分钟,需要重新登录。离开计算机时一定要退出系统。
4.7月14日18:00关闭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系统,凡未按时填报志愿、未按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志愿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5.考生若忘记密码,可以到所在中学或县区考试管理中心将密码重置为初始密码(报名条上打印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