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最先发现自闭症的国家,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专注于自闭症的研究。同时,在法律以及政府工作上,已经为这些有障碍的儿童营造了一个相对成熟的环境。美国的学校若接受残障儿童,政府就会给予资金的援助,学校若拒绝,政府则会给学校严厉的处罚。中国在关于自闭症的研究上起步较晚,至到2002年才将自闭症儿童列入残障儿童的范围,相关法规还待完善。政府虽然有把自闭症孩子的教育纳入工作日程表,规定有能力接受正常教育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保障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但很多公立学校害怕自闭症儿童自控能力差破坏课堂纪律,以学位已满为借口,委婉地将其拒之门外,有些私立学校及幼儿园虽接受自闭症儿童,但除收学费以外往往还要征收资金看管这些儿童。甚至有些学校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一旦发现无法管教这些儿童,则将他们交还给家长。由于政府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差,自闭症儿童基本上无法接受正常教育,对他们将来的社会适应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在美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方向就是保证每一个残障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并且是他们所需要的特殊教育。由此可见,美国的特殊教育是义务教育,并且美国的特殊教育是有针对性,而在我国,虽然自闭症儿童可以进入培智学校中,人们视自闭症儿童如弱智、脑瘫儿童般对待,没有进行针对性训练,因此错过了治疗以致终生残障。
我国有针对性治疗自闭症的培训机构或者培训中心还是由民办力量为主,由于自闭症训练的特殊性,每个孩子至少需要一名专门的老师进行辅导,所以在自闭症培训中心里,资金以及师资力量成了最大的困难。从而造成特殊教师工作量大,工资低的现象,影响了特殊教师的素质。而为了维持教育,每个家庭每个月必须交纳一千至两千多元的学费,昂贵的学费使一些家庭由于经济支持不了而被迫放弃自闭症儿童的培训,也影响了儿童的康复情况。并且由于很多机构都是由自闭症儿童家长创办的,基本是半路出家,有些间或请专家讲课,或者自己出外学习,还没有一个专业机构提供急需的培训,继续教育等,有的只好自己到处打听,寻找学习机会,甚至到香港等地学习,训练方法不规范。因此迫切需要有关政府部门能够提供专业培训,给予适当的支助。
在美国,对于一般教师而言,如果班上来了一个自闭症的学生,老师可以进修大学的培训班,或者大学派人指导一些班主任的工作,这种措施也使得老师们对教育自闭症儿童有了更多的信心。根据我们的调查,有57.9%的教师对教育自闭症儿童感到压力,其主要原因是教育自闭症儿童须更多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方法,而中国并未对这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总而言之,在对待自闭症或是其它残障儿童的问题上,中国应学习美国,完善法律及强制实施,为自闭症儿童的教育营造一个成熟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