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在一些照明条件较差的道路上驾驶远光灯,可以与近光灯交替使用;2.夜间超车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前方车辆。3.在没有路灯或夜间照明不良的道路上,应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央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在与对向来车相距150米处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非机动车上会车时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通过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时,夜间开启近光灯。机动车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条件下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接近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在大雾天气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机动车夜间通过急弯、斜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信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