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交通事故撞电动车人伤责任怎划分
一、今天交通事故和电动车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如何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主要责任,承担70%;
(2)承担同等责任者,50%;
(3)负次要责任者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同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为40%;
(4)机动车不负责的,承担10%;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城市快速路和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快速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的责任;
(六)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静止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在车辆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由机动车全额赔偿,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按现行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及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责任。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及时报案保护现场或者附条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一)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三)依法可以撤离现场并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逃逸的;逃逸方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逃逸方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在相关法律中有详细的规定,只要你学会合理对待,就可以有效解决,所以你不需要太担心处理事情的难度,只要你自己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确定你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但你需要做好必要的准备。
现今退休老人出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1.今天交通事故中退休人员有没有误工费?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失业金”中的“工作”一词应理解为社会劳动,既包括非退休人员在职时从事的本职工作,也包括非永久性专业人员从事的临时性有偿社会劳动,以及退休人员从事的具有合法有偿服务的社会劳动。“因失去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应视为因所有劳动或工作延误而减少的收入,包括退休人员因正常带薪工作延误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因工伤导致退休费用以外的劳动收入减少,属于“因误工减少收入”,赔偿责任人应当按照行业人员的收入标准进行赔偿。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依法从事社会劳动的退休人员,当然可以带来退休费用以外的劳动收入。在工伤待遇和全休假期间,不能从事以前从事过的有偿社会劳动,必然会减少退休费用以外的其他直接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误工费的存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分析,并不是对相关年龄的单一限制。如果处理事情有很多困难,需要合理处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错误,所以需要用正确的方式多注意细节,这样处理事情才会有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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