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车辆停驶损失险
保险期间,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损险第一条所列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坏,导致被保险车辆在工厂修理,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停止行驶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车辆停损险简介
车辆停损险的定义是:在保险期间,因车辆损失险第一条所列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车辆车身受损,需要在工厂修理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新闻报道
车辆损失保险是车辆损失保险的附加保险,只有已经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车辆才能投保这项附加保险。
免除责任
保险人对以下停止驾驶的损失概不负责:
车辆停止损失保险
(一)车辆在没收、扣押、查封期间灭失的;
(2)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格造成修理期间损失的;
(3)其他附加险下发生保险事故时车辆停驶造成的损失。
赔偿限额
(一)保险期间,赔偿天数累计计算,累计赔偿天数以保险单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为限。
(2)发生部分损失的,在双方约定的修理时间内,按照保险单约定的每日赔偿金额乘以自派人修理并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至修理并办理交付手续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3)对于所有损失,按照保险单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计算赔偿;
(4)本保险每起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一天的赔偿金额。
什么是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将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
责任范围:
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的,由保险人负责赔偿:①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自燃(自燃险必须单独投保);③外部物体坠落、坍塌;④风暴和龙卷风;⑤雷击、冰雹灾害、暴雨、洪水、海啸;⑥地面沉降、冰陷、悬崖崩塌、雪崩、泥石流、滑坡;⑦搭载保险车辆的轮渡遭遇自然灾害(只有有司机照顾的人)。
?When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车辆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救助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免除责任
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不以任何理由对被保险车辆的损失承担责任: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没收和政府征用;
(二)在营业性维修场所进行竞赛、检测、维修和保养;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的;
(四)驾驶人饮酒、吸毒或者注射毒品、被下药后使用保险车辆的;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无驾驶证或者驾驶与驾驶证不符的车辆的;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其他规定属于无证驾驶的;
3.使用各类特种机械车辆和特种车辆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营业性客车驾驶员无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从业资格证。
(七)被保险人不允许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
(八)保险车辆无有效驾驶证件的。
保险人对被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承担责任:
(一)自然磨损、腐蚀、失效、轮胎单独损坏;
(2)车身有碎玻璃划痕,无明显碰撞痕迹;
(3)人工直接供油和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和不明原因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车辆或货物本身的电器、线路、供油系统故障引起的点火和燃烧。
(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而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6)污染(包括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折旧和修复后价值减少造成的损失;
(八)丢失标准配置车辆以外的新的未保险设备的;
(9)在淹没进排气管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淹没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导致发动机损坏;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碰撞、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摩托车停放期间翻车造成的损失;
(十二)被盗、被抢、被抢,以及因被盗、被抢、被抢而损坏、丢失车辆零部件的;
(13)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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