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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醉驾能不开除吗(公务员醉驾必须开除公职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20 05: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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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醉驾能不开除吗

1.国家公务员酒驾不能开除吗?

不可以,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应当予以辞退。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法律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根据《刑法》第37条免除刑事处罚。它是人民法院认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而不必判处刑罚的一种刑罚。是一种免除处罚的处罚,即有罪而免除处罚,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予以训斥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醉驾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留、罚款:

(一)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载客负荷,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且在道路上行驶,就可以依法判刑。

公务员没有任何在刑事案件中可以特殊对待的权利,甚至国家对公务员各方面的要求都比普通人高。明确规定被判处刑罚的公务员应当依法开除。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绝对不可能因为其他因素而包庇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工作人员。被依法开除的公务员,再也没有机会申请公务员岗位。

国家公职人员车祸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1.国家公职人员在车祸中损失的时间需要赔偿吗?

在发生车祸的情况下,公职人员一般不需要支付损失的时间,但如果收入减少,他们需要能够主张损失的时间。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损失时间的计算方法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补贴等合法收入。,本应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按期取得,但因医疗事故造成工作延误而遗失的。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按患者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财务不健全的私营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尤其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依据,只能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进行认定。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人员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农村村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证明,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且其收入能够维持本人正常生活,包括承包户、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临时工、临时工)、家庭劳务人员等。按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遗失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规定,“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确定。”,误工日期由患者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开具的休息日两部分组成,自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扣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或治疗结束后无相关证明休息的,不收取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经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计算误工费,即伤残人员伤残后不赔偿误工费。

一般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不会因为交通事故而被扣除,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误工费。但根据损失时间赔偿原则,只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受到损失时,才可以要求损失时间赔偿,具体赔偿情况应在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后进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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