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什么时间办
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是国家批准从事捕捞生产的一个证书。国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和公海从事捕捞活动的,必须拥有主管机关批准的捕捞许可证,不然的话就是非法经营。捕捞许可证必须随船携带,妥善保管并接受渔政的检查。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一、南宁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南宁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的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四条、《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十四的规定,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南宁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近海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近海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我国沿海的企业,是会不定时的在海上捕捞的,这一些进行捕捞的船舶是必须要有相关的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书,才能在海上进行捕捞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南宁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收费吗
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围网的活动时,一般都要用到辅助船的,所需的辅助船也必须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的,所以该从事人员,必须要依法申请办理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的,在南宁办理该核发业务需要收费吗?下面小编带大家来详细地了解一下。
一、南宁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收费吗
不收费
二、南宁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近海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近海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南宁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四条、《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十四的规定,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在南宁申请办理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业务的法律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办理该核发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符合上述第三项所述的受理条件。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