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车牌照可以过户吗
公平的在准备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财产,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无论是车质还是房子,都是大家争议的焦点,那么车子的牌照在离婚之后应该怎样办理过户手续呢?下面来和小编了解一下民法典离婚车牌照可以过户吗?
一、民法典离婚车牌照可以过户吗
车辆可申请过户,车牌不能过户。
车牌跟人走,不跟车辆走。
车辆过户时,车管所会注销车牌,行驶证,给受让方核发新车牌,行驶证。
车辆登记人持有车辆满3年,可过户车辆时,申请保留车牌6个月。
二、车过户的方式
离婚夫妻已解除夫妻关系,所以办理车辆过户就相当于普通个人之间车辆交易车辆过户是一样的。但是严格意义上讲也是稍有区别,因为离婚夫妻往往牵扯到财产归属问题。
这样的情况是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根据财产分割的。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或执行书直接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财产转移。
第二,如果双方配合可以直接到第三方代办过户机构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两种办理方式花费的时间和费用都是不一样的,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由法院出具判决书和协助执行书的,直接带着以上手续和双方的身份证离婚证。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进行办理。
三、车辆过户的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通过以上的文章内容,我们就知道车辆是可以办理落户的,但是牌照没有办法办理落户,因为车牌照可以跟着人走,不能跟着车走,所以车辆在办理过户的时候,车管所会直接将牌照注销掉,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汽车问题,欢迎咨询小编。
离婚过户的车辆能不能再出车险后要求保险公司照单赔偿
离婚过户的车辆,出车险后能否要求保险公司依据保单赔付?
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愿意将自己名下的车辆过户给另一方,除了需要将车辆过户外,在汽车购买了保险以后,一方还需要配合另一方办理保险合同的变更手续。否则,在没有变更保险合同的前提下,新的所有权人,不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在出险情况下,其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在车辆转让的过程中,离婚的夫妻双方基本上不会忘记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常常被人们忽视的是,应当对所购车辆保险合同进行变更。
车辆转让即保险标的转让,意味着保险标的所有权的流转,如没有特殊情况则同时意味着保险利益的变更。转让人把汽车转让给他人以后,自己不再具有对汽车所有权的保险利益,因此原保险合同已经失效。所以,在对车辆过户以后,一定要注意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
《保险法》中确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而汽车转让给受让人以后,受让人虽然取得了对汽车所有权的保险利益,但是如果没有及时变更保险合同主体,则受让人既不是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也不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没有保险保障。有保险合同的人无保险利益、有保险利益的无保险合同,这样一旦出现保险事故,出让人和受让人都得不到保险赔偿金。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互相转让汽车,一般不会出现拒赔的情况。原因在于家庭财产通常系夫妻共有,无论该财产是以谁的名义购置,实际上都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当然都具有保险利益。将财产从一方过户到另一方,仅仅是形式上所有者的变更,实质上财产所有权没有变,还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但是,离婚后一方将汽车过户给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没有办理必要的保险合同变更手续,夫妻离婚后,双方已经没有什么利益关系了。如果发生汽车过户情形,实际上完全由受让一方享有所有权,转让一方彻底失去对汽车的所有权。那么,被转让的一方将不能因为车辆出险获得车辆的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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