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辽宁抚顺的机动车,达到了规定报废的条件时,就要把车辆开去报废处理,不能再把车辆开出去行驶了,车辆的报废注销国家是有规定的。那么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二、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的办理流程
1、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报告),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根据调用的用户信息、证照信息、申请材料信息等,查看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3、审查,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4、决定,出具注销证明。
5、办结。
三、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124号令)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综合以上介绍,在辽宁抚顺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时,提交的材料一样也不能够缺少,国家有车辆强制报废注销的规定,不按规定报废注销的,可以进行强制报废注销。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机动车报废都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当机动车达到了规定的报废要求的时候,车主就需要申请报废注销汽车。那么大家知道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一)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二)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二、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的办理流程
1、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报告),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根据调用的用户信息、证照信息、申请材料信息等,查看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3、审查,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4、决定,出具注销证明。
5、办结。
三、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124号令)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需要哪些条件的相关知识,在抚州市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时,提交的材料一样也不能够缺少,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