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办理形式有哪些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车辆没有牌照是不能上路行驶的,车辆没有办理牌照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可以去给车辆办理一个临时通行牌证。那么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办理形式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的办理形式
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的办理形式为窗口办理。
二、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需要的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十二条 在本市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期间,机动车需要临时在道路上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综合以上介绍,在北京市,要给车辆办理临时通行牌证,需要准备好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材料。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北京,我们会看到一些车辆没有号牌,但是在车辆的前方贴有一个人临时通行牌证,这些贴有临时通行牌证的车辆可以按规定上路行驶。那么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二、北京市临时通行牌证核发的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颁证与送达
综合以上介绍,我国法律对于车辆的临时通行牌证办理有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车辆要上路行驶,可以去办理临时通行牌证,办理后就可以临时上路行驶。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