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张家界市各区县的车管所,会受理机动车登记的相关业务,对机动车进行登记或者是注册后的变更登记,都要对车辆进行查验,确保登记事项属实。张家界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下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的内容吧。
一、张家界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1、受理,根据申请材料对本期申请办证明细表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符合的收存材料,进入下一环节。
2、审核,在系统中完成登记录入。
3、审批,对本期申请办证受理人员材料进行过程和条件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作出审批决定,出具受理单。
4、办结,进入制证环节,按照申请的业务类型制作证照。
5、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证件。
二、张家界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三、张家界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机动车变更登记最常见的是发生机动车二手交易之后,除此之外,为机动车更换颜色、更换车辆的发动机等等,都属于变更登记的范围,如果对车辆内饰进行了改变,是不要求进行变更登记的。如果有其他问题不明白可以来咨询。
张家港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
在张家港地区办好了驾驶证之后,如果驾驶证已经办理了一年以上的时间了,就需要准时地参加驾驶证的年检业务,这个由驾驶员本人带好材料办理。那么张家港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有什么规定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张家港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材料
身份证;
学习教育证明。
二、张家港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流程
1、申请:到市区各交警大队车管服务站办理申请;
2、受理: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4、学习: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安全教育学习;
5、办结:学习结束予以审验、换证。
三、张家港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江苏张家港地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检业务,要准备好本人的驾驶证,身份证和学习教育的证明,这个业务一般是可以在一天之内就可以办好的。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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