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上海市将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即国补的5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且发动机排量不大于1.6升的,本市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3(即国补的3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2、加大对燃料电池汽车的支持力度。对纳入《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有关示范应用规划,符合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有关技术标准,并在本市确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内运行的燃料电池汽车,本市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1:1(即国补的10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技术标准、运行要求等将另行制定并及时发布。
附:申请牌照条件:
(一)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原则下,2018年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牌照指标;
(二)申请指标,个人名下需没有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
(三)申请指标,车辆需用于非营运;
(四)实行一车一牌捆绑制度,如新能源汽车报废、转移、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报失,新能源牌照将自动作废,需重新申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