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机动车驾驶人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通知在30日内办理驾照降级手续,经通知不来办理的,公告降级。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