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整治,省交通运输厅自4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春雷”行动,重点加强对非法营运客车、“黑出租车”、“百吨王”的执法力度。截至5月10日,全省共查处非法客运车辆1636辆,其中“黑客车”24辆,“黑出租”664辆;查处超载货车3301辆,其中“百吨王”货车448辆,卸载102588吨,交警扣13309分。现将“春雷”行动期间查处的第一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品上路。2020年4月17日,林州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林州市扎阳线查获林州运通渣土运输公司所属豫E22U63皮卡车。该货车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罚款3万元。其他违法行为移交林州市商务局另案处理。
案例二:大型运输车辆实际运输与通行证不符。2020年4月9日,南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查扣黑龙江齐齐哈尔洪欣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黑色BY6925重型运输车,车辆通行证显示车辆总重160吨,实际车重398.85吨,超载238吨。存在车证不符、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他违法行为已移交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案例三:货运源头企业未按规定装载放行超载车辆。2020年4月19日,新蔡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对货运源头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时,发现新蔡县华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货车不装载、超载车辆擅自放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3万元。
案例4:卡车逃避超限检测。2020年4月8日,驻马店市交通执法支队在S333线刘戈乡附近查获驻马店金马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豫QD8555四轴货车。货车不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强行卸货驶离。4月22日,执法部门以扰乱超限检测秩序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万元。
案例五:货车严重超载。2020年4月15日,淇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S327线葛岗流动检查站查获商丘诚轩运输有限公司豫NA0698六轴货车,总重184.65吨,超限135.65吨,超限率277%。超载货物被依法卸载,公安交警部门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六:违法利用公路桥下铺设高压管道空。2020年4月17日,鹤壁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发现鹤壁市浩达机电安装服务有限公司在桥下违规铺设高压线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3.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案例七:无经营资质非法从事网约车业务。2020年4月21日,濮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在濮阳市蒙城新区查获豫RN539小型汽车。该车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通过滴滴APP软件接单,属于非法营运,依法罚款1万元。
案例八:违反审批线异地经营。2020年4月20日,淮滨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淮滨县金湾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查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属豫SP8L62微型客车。小巴核定经营区域为信阳市,存在异地非法经营行为。公司被依法罚款5000元。
案例九:无经营资质非法从事网约车、巡游出租车业务。2020年5月1日至5月5日,南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在中心城区查获豫R6TV73、鄂FHH829、豫RBM576、豫R685LL、豫R858NN、豫R9H922、豫R639QF等7辆车牌为豫的私家车。其中,豫R639QF车辆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法对其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他6辆车均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依法处以每辆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班线公交车不在指定站点停靠。2020年4月22日,郑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在郑州市南三环发现开封恒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淇县分公司所属豫B10675号公交车未在核定的客运站停靠,依法对其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