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首先受伤人坐的车,是收费还是没有收费。如果是收费了就要按照营运车辆的规定来执行(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营运),营运车辆或营运车辆的公司要先承担一部分责任,根据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再承担另一部分责任(营运车辆的保险公司出)。如果是没有收费的车辆,医药费就该事故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该事故中没有事故责任人(例如塌方、水灾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时,那么医药费则由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车辆司机和车辆持有人只有道德义务责任。1、善意同乘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有限制的民事责任所谓善意同乘,就是指无偿搭乘。善意同乘人,是指在车辆所有人好意并无偿的邀请、允许或者车辆所有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搭乘该车的人。善意同乘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负伤时,车辆所有人作为车辆的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自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恶意同乘情况下,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这种强迫同乘人即恶意同乘人,此时车辆运行实际在同乘人的胁迫控制之下,驾驶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纯系被迫为同乘人的目的而驾驶,此种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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