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慌,更不要逃跑,因为这样容易构成交通事故逃逸罪,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犯,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什么情形?法律如何判处?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什么情形?法律如何判处?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罪?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即肇事者在事故的发生后并无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而为了免受责任的追究而逃脱,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形。
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后因逃逸放任被害人不管,也不积极采取措施抢救被害人而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救助行为并不能阻止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死亡结果的发生并非交通肇事逃逸引起而是介入了一个独立的原因等,均不能认为构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最后,虽然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有意而为之,但行为人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
如何判刑?
因为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形,因此,判处的刑法在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加以定刑,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为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心理认定为过失犯罪,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