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禁摩了吗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一时间汕头禁摩谣言又起。2012年时汕头曾流传过要禁摩的“谣言”(源自汕府〔2010〕156号)后又被公安部门认为是谣言,禁摩不了了之。那么此次是否真的禁摩呢,答案是否定的,汕头禁摩再等十三年吧,这个时间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非本市号牌及本条例施行后在澄海、潮阳、潮南区、南澳县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得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城市中心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对本条例施行前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划定区域、路段、时段,采取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
城市中心区域的范围汕头已经公布(汕府〔2014〕20号)汕头市城市中心区域西以西港河东岸线(含东河堤)为界,东以新津河东岸线(含金叶岛,不含东河堤)为界,北以下埔桥闸(老桥)——汕樟北路——梅溪桥——护堤路——金凤中路一线为界,南以石海北岸线为界。具体为:中心城区西港河一线以东,新津河一线以西,汕樟北路——梅溪桥——护堤路——金凤中路一线以南,石海北岸线以北的范围。
而此条中规定了本条例实施前也就是2014年3月1日前已经登记的由政府决定,目前政府没有下发其他文件,也就是仍然可以开摩托!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如果你是新买的摩托车,还能开十三年,也就是汕头真正禁摩要等十三年。当然,到时候是否还会有新的法规出台不得而知。当年2002年3月实施的《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规定》也是计划13年后禁摩的,因此汕头市金平、龙湖区内不再进行摩托车上牌登记,眼看时间已到,但是汕头经济仍没腾飞,顺应民意改变法规也是正常,到2027年,汕头如果仍不发展,继续修改放开摩托车也是有可能的。
现在3月1日已经过了,还能买摩托车吗?答案也是肯定的。因为摩托车店铺现在卖的摩托车很多都是已经上好牌的,也就是3月1日前上牌的,虽然4月、5月去买,但是也算条例实施前的车辆,因此购买时要注意行驶证登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