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交通肇事罪定性
法律是一个十分贴近社会生活的行业,每当社会生活开始发生变化法律也会随之进行改变,这也是现在全国人大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一年中法律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也发生了改变。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2019年交通肇事罪定性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2019年交通肇事罪定性
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肇事罪成立条件的规定,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从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即使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存在条件关系,也可能因为责任程度的不同而不能将该结果归属于行为人的违章行为。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是已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上这些情形,均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自首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本人直接向司法机关主动投案;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犯罪分子被送去归案的;只要归案后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经过,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的,都应以投案自首论。道路交通法中规定了在事故发生后,司机的义务应当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果事故属于是重大事故,其后果达到了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就构成了犯罪。我国刑法对自首的规定,并没有对成立自首的犯罪予以任何限制。所以,行为人在实施过失犯罪后,即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伤亡者,到交通管理部门投案,并如实陈述事实经过的行为,其行为就符合自首成立的条件,应依法认定为自首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