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车辆报废走哪些程序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自己的私家车,但是车辆不是一直可以长期使用的。随着车辆到一定使用年限达到国家报废标准,需要办理报废手续。那么大家知道东营市车辆报废走哪些程序吗?下面,大家就跟着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东营市车辆报废办理条件
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办理流程
1、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2、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受理手续
3、前往车管所领取证明凭证
4、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
四、办理地点
东营市车管所
地址:黄河路220
电话:(0546)8733714
东营市公安局车管所西营分所
地址:天山路1895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有哪些车辆属于报废车辆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有的司机到了规定年限也舍不得让自己的爱车报废。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车辆报废既维护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也是出于对车主自身安全的考虑。所有的驾驶员都应该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期报废车辆。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