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自2016年8月15日起,禁止“黄标车”、“非标车”通行林西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禁止车辆通行。
“黄标车”是指尾气排放低于国ⅰ标准(不含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标准(不含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非标车辆”是指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纳入限行范围。
第二,禁区
西大街、饶州街和外环路的封闭区域。
第三,禁赛时间
自2016年8月15日起,上述区域实行24小时黄标车禁行。
四。违法处罚
对非法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无牌车”,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1)黄标车驶入禁行区域,罚款150元记3分;
(二)机动车取得但未放置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特此通知。
林西县公安局
2016年8月1日
警方提示
对林西县车管所管辖的六年内免检车辆,可凭行驶证到林西县南部工业园区顺安检测线领取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免检以外的车辆需要在线检测,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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