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购车补贴申领期间,在合作商户使用“62”开头银联卡,购买家用新乘用车(身份证姓名、银联卡持卡人姓名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姓名均为购车人本人),并于9月19日内取得哈尔滨市[含九区九县(市)]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购车人户籍不受限制。
二.申领渠道:
购车补贴申领通过“云闪付”哈尔滨市购车补贴专区。提交材料包括: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乘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进口车还需进口证明)、银联卡POS签购单(刷卡金额不低于补贴金额)。
三.申领审核
1.消费者在合作商户完成购车后,自行下载“云闪付”并实名认证,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黑龙江政府补贴”小程序,进入哈尔滨市购车补贴专区,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刷卡付款POS签购单),并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购车信息,确认后成功提交完成申领。
2.合作商户协助消费者扫描购车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和“62”开头银联卡POS签购单原件,按附件格式制作《购车补贴资金凭证》,并须消费者本人签字,合作商户加盖公章。
3.合作商户将消费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购车补贴资金凭证》整理成册(每张资金凭证后面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首页附上已盖公章的《消费者信息统计表》,统一报送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以市商务局通知为准)。
4.8月28日至9月19日期间,合作商户负责收集已购车消费者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与《消费者信息统计表》核对后,按要求统一报送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以市商务局通知为准)。
5.市商务局向合作商户发送初审合格的《消费者信息统计表》,合作商户核对并按时反馈核对结果。
四.购车补贴资金发放原则:
本次购车补贴资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以银联卡POS签购单时间顺序为准)由政府发放;申领本次购车补贴的消费者,不得同时再申领其他由政府发放的购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