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45号公告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现就来(返)阿拉善盟人员管控要求公告如下 。
一、即日起,所有来(返)我盟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运用微信小程序“阿拉善健康宝”(在微信小程序搜索“阿拉善健康宝”)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抵盟后进行一次免费落地核酸筛查。
二、近7日内有海南、西藏、新疆、西安等重点涉疫风险地区(一般指近期内发生规模性疫情且外溢风险高的地区,随疫情形势变化由盟指挥部动态调整)旅居史及乘坐始发或途经上述地区交通工具的来(返)我盟人员,抵达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即落地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第二、三次核酸检测上门采集)。
三、近7日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市旅居史来(返)我盟人员,入盟后实施3天2检(即落地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即采即走、核酸追踪,第二次核酸检测应在入盟后24—72小时内完成)。在未获知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聚餐、聚会,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在“阿拉善健康宝”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
四、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返)我盟人员,须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入住酒店报备,抵达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已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入盟后可有序流动。
五、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盟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盟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往返或途经我盟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货车司乘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的,实行免费核酸检测措施,即采即走。往返或途经中高风险区和重点涉疫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区内不得随意停靠。
七、对来(返)阿拉善盟与周边工业园区相关人员,继续按照通行证互认执行,要求持通行证人员每72小时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八、全盟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文体娱乐等场所和其他经营主体对进入场所人员一律执行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的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九、广大居民要主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日常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防疫要求,特别是在重点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扫“场所码”和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近期非必要不赴重点涉疫风险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外出返回我盟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十、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