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实行全面预约办理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21号通告》,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不见面审批”,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推行全面网上预约办理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建议企业和办事群众优先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闽政通”APP、“e政务”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
二、推行审批服务事项预约办
自8月16日起,前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办事的群众应先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相关材料,在预约时段内前往现场办理业务,进入大厅现场时请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者24小时内采样记录,未能提供的暂不能进入办事大厅。
三、网上预约渠道和操作流程
1.登录厦门市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选择“办事服务”栏目中的“我要预约”进行预约;
2.关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栏目中的“办事预约”—“我要预约”进行预约;
3.登录“i厦门”APP,点击首页中的预约大厅,下拉从行政区选择“集美区”进行预约;
4.登录“闽政通”APP,点击首页中“i厦门”,选择“办事预约”—“预约大厅”进行预约。
5.拨打预约电话:0592-6074444,进行预约。
(预约电话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周六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
注意事项
1.市民朋友需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凭预约凭证、行程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者24小时内采样记录,经区行政服务中心门口闸机验证后方可进入办事大厅。
2.若您未提前预约,会因现场人流量管控等因素导致无法进入中心办理业务。
3.在办理业务或者等候时,请注意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分隔就坐,避免交谈,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