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哄抬价格适用范围
(一)人民群众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
(二)与抗击疫情关系最为密切的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
(三)生产本条第(一)和(二)项商品所需的相关原辅材料。
二、定义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哄抬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二)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三)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四)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
(五)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上述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表现,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条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