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实行一周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自8月10日0:00起,在全县范围实行一周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在丹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丹、非必要不流动,原则上3天内不离开山丹,确需离开山丹需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属社区证明。
二、除保供、保产、保稳、公安、消防、应急、医疗救护、防疫等车辆外,所有公交车、客运班线、出租车暂停运营,其他社会车辆、私家车禁止流动,确因紧急情况必须出行的车辆,须持县防控办统一发放的证明,并对所有驾乘人员落实“一扫三查”(扫“金张掖快办”、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措施。
三、生活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运行,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金张掖快办”、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措施并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订餐,提供“无接触式”外卖服务(配送至小区门口),其他营业场所、门店全部暂时停业。
四、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根据网格化管理有关规定就地参加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公职人员一律落实弹性上班工作制。
五、乡镇、村(社区)要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服务,特别是对急诊病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六、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遵守一米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并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本通告所列相关事项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调整情况及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