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条件
1.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有志于交通安全文明志愿服务的机关干部、志愿者、教师、在校学生、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和普通市民等各行各业人员。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大局观,具备团体合作精神,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3.遵守文明交通规定,能接受培训,按时到岗,认真负责,服从指挥。
二、服务时间
服务日期:8月3日—9月3日。
服务时间:
7时—8时30分,
16时30分—18时。
第一批志愿者服务时间:8月3日至8月12日。
第二批志愿者服务时间:8月13日至8月22日。
第三批志愿者服务时间:8月23日至9月3日。
有事请假需提前一天通知,以便重新安排。
三、服务路口及人数
本次文明交通共设有6个路口,每个路口招募志愿者人数:会展中心路口8人;其他路口4人。
1.会展中心路口;2.十字街路口;3.景观道北路口;4.景观道南路口;5.堡旭大道路口;6.北门路口。
四、服务内容
1.手持文明交通旗帜、身穿志愿者马甲,在安全线维持交通秩序。
2.着装:衣着得体,不得穿拖鞋,志愿者马甲拉链需要拉上。
3.行为:举止文明,不得玩手机、吸烟。
4.内容:引导行人走人行道、走斑马线,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等文明交通行为,劝导电动车骑行者佩戴头盔、不要闯红灯。(只能在路边劝导,不得进入道路中间)
5.指挥动作需规范,手中的旗帜需与肩平齐。斑马线红灯亮时,用旗帜引导行人等候。斑马线绿灯亮时,用旗帜引导道路上的车辆礼让行人通行。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第一批志愿者报名时间:截至8月2日;
第二批志愿者报名时间:截至8月10日。
第三批志愿者报名时间:截至8月22日。
2.报名方式
请报名
按住址就近就便原则,选择其中一个路口。
六、实践证明、激励机制
凡是参加志愿服务满30个小时的志愿者,区文明办予以开具社会实践证明,并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