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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
我市阶段性缓缴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含生育保险费)部分,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8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如何补缴?
2022年10月起,用人单位对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进行缴纳,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缴纳到位。
参保单位可根据实际,申请提前结束缓缴,并补缴缓缴费用。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补齐缓缴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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