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赴省外返厦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2022〕第17号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继续升高的趋势,疫情呈多中心、多点散发和多地暴发疫情交织的特点。为进一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加强赴省外返厦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辖区内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压实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干部职工赴省外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厦后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倡导所属各类民营企业员工落实赴省外返厦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二、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宣传,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含有本土病例城市旅居史)应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有可疑症状的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确保及早发现疫情。
三、赴省外返厦人员如有下列情况者,要按照防控政策,配合做好以下管控措施: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厦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一人一户”或“一人一室一卫”)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厦,并在返厦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4.对7天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返厦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四、对拒不配合、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