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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属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拓展阅读:江苏计件工资制如何执行?
用人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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