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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钦州疾控发布疫情防控提醒(钦州疫情防控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2 00:12:00
The Beginning

  为贯彻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方针,巩固我市防控成果,钦州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一、主动报备

  (一)7月3日(含)以来有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华区,江门市开平市、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茂名市茂南区,中山市三角镇,阳江市阳东区,韶关市乐昌市,湛江市吴川市旅居史来钦返钦人员;

  (二)7月5日(含)以来有佛山市顺德区尤其是龙江镇旅居史来钦返钦人员;

  (三)7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尤其是有中高低风险区旅居史来钦返钦人员;

  (四)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五)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六)接到外地发来协查函、电话或短信等涉疫信息称需落实管控的人员。

  请上述人员立即通过微信智桂通“一键直报”等途径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合理慎重安排出行

  近期,若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和出现本土疫情的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钦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群众应做好日常防护不放松,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四、关注家人和自己的健康状况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向医生报告发病情况及旅居史、进口物品接触史等,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用交通工具。

  五、关注疫情

  密切关注各地官方微信公众号疫情信息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发布的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阻断疫情传播上有良好的效果,可有效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人员,要及时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必接”,齐心协力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疫情研判与风险评估组 综合整理

2022年7月10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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