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2月5日下午,中山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发布通知,称两区开始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通告称,两区所有社区、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而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居民小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曾经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小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拒绝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下为通告全文:
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两区人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两区企业及各经营主体拒不履行防疫管控要求,情节严重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严禁各单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在2月9日24时之前返区。除经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在2月9日24时之前)开(复)工。
三、两区所有社区、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小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居民小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五、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曾经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小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拒绝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非涉及疫情防控所需或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七、“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小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八、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党员干部、党代表、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兵预备役人员、退伍军人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