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第二十六轮)
温馨提醒:
我区按照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中的最新要求进行常态化检测。定于7月1日(周五)主要面向女性居民、7月5日(周二)主要面向男性居民,分两天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十六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男女分开检测”是基本原则,不是截然分开,倡导居民尽量按照规则前往采样点,若确有特殊情况需采样的,各采样点同样提供服务。后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我区将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及时调整区域核酸采样安排。
同时,我区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工作,如有新冠肺炎疫苗接种需求的居民,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统一部署安排,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第二十六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人员范围
2022年7月1日(周五)15:00-20:00,主要面向市南辖区范围内女性居民采样,含常住居民,流动人口等;
2022年7月5日(周二)15:00-20:00,主要面向市南辖区范围内男性居民采样,含常住居民,流动人口等。
(一)“应检尽检”重点人员及参加各级各类学校定期检测的师生员工、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检测等人员仍按原渠道及相关检测频率要求进行。
(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照原规定执行,由负责管控单位安排、联系采样。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并请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
(四)原则上“男女分开检测”,但不是截然分开,倡导居民尽量按照规则前往采样点,若确有特殊情况需采样的,各采样点应同样提供服务。
二、采样地点
由各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采样点,具体信息详见采样点情况一览表(附后),或扫描“市南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地图小程序”(附后),对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
(一)请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段,到指定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单独前往采样、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本。
(二)请居民注意出行安全,合理调配时间,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居民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排队时不得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四)请居民在排队等候时与他人严格保持“1.5米线”距离,采样时与他人保持“3米线”距离。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
(五)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六)请居民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对于未参加核酸检测而出现阳性病例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轮核酸检测结束后,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立即分行业开展核查,对核查发现有未完成本轮核酸检测的行业从业人员,将暂停其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市南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