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我市于2月7日发布《关于实行疫情管控“十严”措施的通告》,对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现决定对疫情管控“十严”措施调整如下:
一、确保城市正常运转。全市在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尽快科学有序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撤销道路检查点。自2月19日起,撤销全市市、镇交通卡口检查点,有序解除部分指定路段的临时交通管制。
三、合理实行封闭管理。村(社区)、居住小区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可合理增加出入口,并安排专人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于工作及从事生产性活动人员出行应予保证,不得以防疫的理由加以限制。
四、注重个人防护。市民应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少外出”,外出必须按规定戴口罩。进入餐厅、商场、酒店、农贸市场、金融网点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红事”“白事”一律从简,相关情况须报所在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公共场所有序开放。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等有序开放,有关管理机构要加强场所清洁消毒,并根据人员入场情况适时做好流量控制。室内文化、娱乐等聚集场所暂停开放,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六、强化重点人群管控。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中山人员的管理措施。所有从省外返回中山人员应在到达居住地(目的地)1小时内主动向村(社区)、居住小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对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用人单位、出租屋及酒店式公寓的房东要承担主体责任,开展正常租赁活动的同时,与住户共同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七、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政府将主动服务好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员工要积极配合做好健康监测。
八、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本通告解释权在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