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经市政府同意,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工作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了《佛山市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政策的实施细则(修订版)》,扩大补助范围。
一、扩大《实施细则》适用的企业范围
将企业范围扩展为经营住所地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即不再限于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扩大延迟复工补助的申请条件
将延迟复工补助范围申请条件修改为“企业职工节前到疫情重点地区且因疫情未能按时上岗(上岗时间指企业通知的复工时间)”,即不再限于湖北籍和温州籍职工,使中小企业享受更多的扶持补贴,稳定工作岗位。
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复工;
2.企业职工节前到疫情重点地区且因疫情未能按时上岗(上岗时间指企业通知的复工时间);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1)企业有身份证行政区域代码为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和浙江省温州市)的职工节前返乡,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上岗;
(2)企业有其他职工节前到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和浙江省温州市),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上岗。
3.企业于2020年2月5日前为第二项所列职工进行了就业登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亦视同进行了就业登记)且按规定支付了劳动报酬(2020年2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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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政策的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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