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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青年职工公寓优先入住要求(禅城青年创客人才公寓)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2 19:54:29
The Beginning

  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属于以下之一情况的,公寓所属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优先安排入住:

  1.上一年度本区纳税大户;

  2.大型骨干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重点项目(税源)企业、金融机构、挂牌上市企业(包括挂牌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类型企业,并符合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强的代表性企业;

  3.在本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

  4.获省、市创新人才团队立项的团队所在单位;

  5.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单位;

  6.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7.纳入本区当年重点招商项目;

  8.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上的“三资”单位;

  9.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单位年纳税密度达到100万元/亩或100万元/千平方米(软件及电子信息服务型单位的年纳税总额达到100万元);

  10.经有关部门认定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的企业。

  

THE END

TAG:单位  万元  企业  产业发展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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