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对申请人身份信息、报废车辆信息、新购车辆信息等及时进行认真核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补贴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而无法辨识的,填写审核意见,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注销、新车注册登记、新能源新车车型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如线上审核出现异议,各县市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线下核实。
(一)补贴申报入口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1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按照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选择补贴受理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补贴申报材料
1.录入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卡号、开户行信息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录入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3.录入购置新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企业名单见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