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广东梅州市丰顺县教育局发布的一条用人通报备受关注。据通报介绍,两名公费师范生陈某某、孙某某均系华南师范大学定向培养对象,二人与丰顺县政府签订了定向培养教师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县域范围内学校任教至少6年。
然而在毕业之际,两人却背离协议内容,强制违约:其中,陈某某在任教一年后未履约,孙某毕业后直接未任教……
2名公费生违约,图为广东丰顺县教育局发布的通报
丰顺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无奈,但这不是个例。
他向记者介绍,丰顺县位于广东东部,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程度比不上珠三角地区,“我们这边的学校能招到华师的学生,很不容易。像这样签了公费生合同,没干几年就跑了,还有一个毕业后根本未违约,对我们来说损失也是重大的。”
据了解,二人和丰顺县相关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舟东-西河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
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 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决定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从教、限期服务”的原则,每年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全科)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
与此相关的一份规范性文件指出,该项政策发布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精准补充乡村教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为保证政策落地实施,广东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了公费定向培养经费,以本专科学历层次每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拨给各培养院校。另外还承诺,会给每名成功报名的公费生发放一年8000元的生活费,等等扶持奖励。
但是等三至四年培养期过去,问题逐渐显现。
记者了解到,丰顺县2名公费师范生并非首位违约协议的定向生。就在此前,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 名单显示,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毕业时间为2023年6月。
2023年9月27日,广东雷州市教育局也曾发布通报,公布公费定向培养对象违约人员名单。其中,2人于2023年毕业后因个人原因未履约;另2人于2022年毕业在雷州市服务满1年后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履约。
“我们也在探讨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丰顺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用人地区,他们也很着急,“两个名额都是研究生,我们很需要这样的人才啊。”
潇湘晨报记者 孙庆云